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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9 证券简称:新农开发 公告编号:2024-042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担保总额度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未对其提供担保。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根据其业务需求,公司计划为控股子公司提供1亿元贷款担保额度。为提供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
2024年11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甘草种植、加工、甘草收购、销售、进出口;甘草药品、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兽药、化妆品提取物、甘草浸膏(粉)、甘草酸单铵盐、甘草甜味素(R-19、R-21)、甘草流浸膏、甘草抗氧物(甘草黄铜)、甘草霜、甘草酸一钾、甘草酸二钾、甘草酸三钾、甘草酸钠盐、光甘草定、甘草锌、甘草多糖、甘草素、甘草酸、甘草次酸、甘草酸粉、甘草饮片、甘草酊、甘草酸胺的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民族药、沙生植物提取物及衍生物、红枣浸膏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目前尚未确定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每笔授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具体合同约定。被担保方以其法人全部资产向企业来提供反担保。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公司为其在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做担保,符合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日常管理决策效率,保证公司有充足的资产金额来源,本次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担保事项未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于2024年11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董事会赞同公司根据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日常融资需求,在贷款批准额度内办理具体业务及签署相关业务文件,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决议。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借款做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号)。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东75号领先商业写字楼12楼新农开发董事会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利用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11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做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做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做投票的,投资的人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能够最终靠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别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的股东,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避免因电子设备出错或信件遗漏出现未予登记在案的情况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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